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持续巩固深化我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成果,现就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推深做实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领导、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通过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村民理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发展,努力走出符合我镇实际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为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幸福双桥跨越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注重在实施中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协商,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一组一会”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确保“一组一会”制度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和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
(三)坚持自愿参与。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广泛动员、宣传教育,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群众在推行“一组一会”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提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四)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历史沿革、村规民约、文化习惯等特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组一会”,即:在农村以自然村庄为单位设置党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下同),配套组建村民理事会。
(一)科学调整设置党组织。
农村根据党员数量及实际需要,在符合条件的自然村庄科学合理调整设置党组织。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隶属于所在行政村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两委”成员中的党员兼任,或由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中的党员担任,一般设3-7人。对不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自然村庄,可由镇包村干部、选派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中的党员兼任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开展工作。
农村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民警”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通过专门培训、聘请志愿者等方式,保证自然村庄党组织中至少有一名懂法律的党员。
(二)因地制宜组建理事会
在保持现有村民自治组织的前提下,根据自然村庄划分情况,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村民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一般设5-7人,设理事长1人,根据本人自愿、群众认可原则,由群众通过民主推选产生,经所在行政村党组织研究,报乡镇审查备案。理事会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理事长一般由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农村村民理事会成员由各村结合实际确定,一般应包括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妇女代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代表等。
五、内容流程
(一)明确职责任务。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治理活动,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引领,在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等方面引领、支持和保障村民理事会开展工作。
1、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1)引领自治。坚持引导不强迫、引领不包办,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在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支持村民理事会开展协商、服务工作,团结动员群众依法开展社会治理活动。
(2)推动法治。坚持法治为本,深入推进法律进自然村庄,引导党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3)推动德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2、村民理事会的职责任务:
(1)开展协商议事。对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公共设施管理、环境整治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对困难群众识别、低保户和五保户认定等事项进行初步讨论。
(2)办理公益事业。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
(3)调解矛盾纠纷。协调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4)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商,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
(5)倡导文明新风。组织群众制定、完善和遵守村规民约,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遏制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社会氛围。
(6)服务生产生活。为群众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务工就业、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关爱帮扶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三留守”、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二)健全运行机制。自然村庄内各项事务的决议和落实,一般应由村民理事会商自然村庄党组织提议、报村党组织同意、村民代表决议、理事会执行落实。
1、规范治理流程。理事会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征集群众意见和诉求,确定工作议题,报请村党组织同意后,召集群众代表(户代表)会议协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执行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和执行情况均要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深度应用,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发挥智治支撑作用。
2、完善治理制度。建立事务“联调”制度。对涉及多个自然村庄的事项,须由所涉自然村庄“一组一会”进行协商解决。建立定期沟通制度,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定期与村民理事会沟通联系,特别要把涉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大工作及党员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纳入研究提议内容。
3、提高治理能力。
(1)加强学习。自然村庄党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和村民理事会成员,定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及上级部署要求。
(2)加强工作调度。村民理事长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理事会成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3)加强教育培训。镇加强对自然村庄党组织负责人、理事长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范围,提高宣传、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等能力。
4、强化治理保障。充分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活动中心、现有闲置场所、党员和群众代表家中等作为“一组一会”议事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家中,可设立“党建小院”“特色党小组之家”等平台,为“一组一会”提供议事活动场所。村民理事会议事场所一般要做到有党旗、有制度、有桌椅板凳、有学习资料、有公开栏等。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中旬前)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辖区各自然村庄进行调查摸底,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党组织和党员状况、经济能人和群众骨干等人员情况、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群众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意向和愿望,建立工作台账。
(二)动员培训阶段(1月15日前)。根据市、县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提示要点,镇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培训重点以传达学习“一组一会”制度实质内涵、熟悉职责任务、掌握工作流程为主,全面提高镇业务骨干、村“两委”干部、自然村庄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对“一组一会”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同时要通过“三会一课”、广播宣传、发放资料等方式对自然村庄党员群众进行全覆盖宣传培训,使他们了解、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三)组建推行阶段(1月底前)。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自然村庄党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组建。规范完善自然村庄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民理事会章程等运行机制。积极发挥“一组一会”在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作用。
(四)验收评估阶段(2月底)。“一组一会”制度推行工作将纳入20__年度镇对村党建考核范畴,同时对各村推行中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提炼总结,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议,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加强对推行“一组一会”制度的领导和指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镇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村民自治、基层政权、村规民约等方面业务的具体指导。要通过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一组一会”提供适当经费补贴,保证必要支出。
(二)强化工作督导。“一组一会”运行情况和作用发挥将纳入镇不定期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
(三)严格考核激励。镇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各行政村将理事长的管理列入村规民约,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理事长,及时进行调整。要加强正向激励力度,每年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评选优秀理事长,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