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公共设施部管理体系,督导部门的各项业务推行;
2、负责新建项目动力设备及相关系统工程的评估规划、设计监造与执行;
3、负责对建设期间动力安装工程质量、工程量的确认;
4、组织制定并落实部门年度及季、月工作计划,考核、评估工作成果、方法和程序;
5、负责执行工厂水电与大宗气体用量的统筹规划;
6、监督并参与编写动力部年度预算,审批大修和资本项目计划和相应预算;
7、负责厂务各组执行系统的运转/保养/管理/改善及评估规划等工作推动;
8、负责与各部门及外单位沟通与协调;
9、督导部门的`各项业务推行,使之符合iso制度的建立与运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