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情况下,机关不参与审查。对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二到四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对于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可根据特殊情况延长。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收到案件起计算审理期限,补充侦查案件移送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机关不参与审查。
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期限办理,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办结,特殊情况相对延长。
法律链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拓展延伸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时间对审理结果产生的影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时间对审理结果产生的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如果立案时间延长,将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进而可能影响到被告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长时间的立案过程可能会导致证据丢失、证人记忆衰退,从而影响审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此外,被告可能会因为长时间的等待而感到焦虑和不安,对案件的结果产生负面情绪影响。因此,确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时间合理、高效,是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告权益的重要举措。
结语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机关不参与审查。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期限办理,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办结,特殊情况相对延长。确保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时间合理、高效,是维护司法公正和保障被告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