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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陪购中律师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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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为买方办理购买二手房提供法律服务业务,首先应当告知买方,在购买二手房前应当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为房屋权属调查,包括:

1、房屋是否已经领取产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二手房是禁止流通的。

2、房屋产权证的内容与房屋登记机关的存档文件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3、卖方是否是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权人,如不是,则无权卖房。

4、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有,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应当首先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

5、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已出租,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应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6、如系已经出租房屋,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7、房屋有无设置抵押等他项权利,如有,应当首先取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

8、凡需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征得他人同意的,该同意的意思表示应为书面形式。

9、审查二手房有无下列禁止买卖情形:(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二手房权利的;(2)已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权属有争议的;(4)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5)列入动拆迁范围的;(6)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0、对土地使用权状况进行调查(1)调查拟购买的二手房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书。(2)调查拟购买的商品房利用的土地使用年限。(3)购买带有花园的别墅时,调查花园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有无对买方的对境外人士在中国购买房产的律师要提示委托人,出于和军事安全和经济的考虑,境外人士在中国购房有时是受的,律师可向房屋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对卖方的特别调查

(1)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2)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律师应当审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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