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六个月。判决生效后即可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