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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女方可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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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可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还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91条和1179条,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家暴离婚能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女方可获得的经济赔偿和保护措施有哪些?

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女方可能获得的经济赔偿和保护措施有多种形式。首先,女方可以向申请获得经济赔偿,如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财产分割等。此外,也可以颁布保护令,确保女方的人身安全,包括禁止令、令、探望权等。家庭法庭还可以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女方恢复身心健康。此外,社会组织和机构也会提供援助和支持,如临时住房、经济援助、法律咨询等。最终,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必要的经济赔偿和保护措施,以重建自己的生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情况,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此外,精神损害的受害者还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女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获得必要的经济赔偿和保护措施,以重建自己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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