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边境管理支队是属于地方。边境管理支队属于边防,是直接领导的三支现役武装之一,隶属于。
边防实行人民编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边防总队,边境和沿海地区(市、州、盟)设边防支队,县(市、旗)设边防大队,沿边沿海地区乡镇设边防派出所,内地通往边境管理区的主要干道上设边防检查站,沿海地区设海警支队、大队,开放口岸设边防检查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