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程序权利的侵犯可能会导致刑事辩护效果受损,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保护程序权利。程序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的权利。程序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起诉书、律师代理、听证、质证、辩论、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若程序权利被侵犯,将影响辩护效果。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告人、辩护人有权对起诉书和补充起诉书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补充证据、延期审判或者更换审判人员;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向侦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和意见,并有权申请回避;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法庭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被告人有权拒绝作证,不得强制其作证;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被告人有权在审判过程中自由陈述,提出辩解意见。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若程序权利受到侵犯,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及申诉。同时,律师应当加强自身法律素养,注重程序规则的把握,积极为被告人维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事前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在设计开发新技术及产品之前,做好完整的相关专利技术检索分析,以了解现存的纠纷风险。此部分因涉及公司的经营策略,必须严格保密,应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负责,但为求周延妥当,也应视情况考虑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再行鉴定确认公司的技术检索分析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